1.适用范围
(1)治安突发重大抢劫,谋杀,所有者(居民)或公司经理突然遭到犯罪分子袭击等事件。
(2)对洪水,火灾和台风等自然灾害的袭击和袭击。
(3)其他重大事故。
2.责任
(1)对于可能发生的紧急情况和紧急情况,管理办公室负责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并提交审批。
(2)应急措施应由安全队长暂时确定即将发生或发生的紧急情况,并向上级报告。
3.计划与实施
(1)计划。管理办公室应制定应急预案和预防措施,以防发生或即将发生的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,并按照部署安排岗位人员;在处理突发公共安全事件时,值班人员应及时前往派出所。报告中,保安队长暂时确定应急预案,安排人员迅速控制物业管理范围内的各个通道和楼梯,堵塞事故现场,严格检查进入现场的人员,直至公安人员到达;制定的应急预案必须审慎,慎重考虑,在制定自然灾害应急措施时,要视灾害的程度和特点而定。